招商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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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级代理商
合作方式
1、双方协议产品、规格、供货价格(含税)。
2、中兴医药确保供货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加盟方退货,由中兴医药负责退换。
如因加盟方保管不善而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则由加盟方负责。因中兴医药负责运输造成的破损,加盟方提供运输部门的证明,中兴医药确认后负责补、换货。
二、集团医院采购
加盟条件:
1.集团医院客户需提供相关证件资料,由中兴医药招商部负责资质审核和信用评级。
2.通过认证的集团医院总部需配备专人与中兴医药进行业务对接。
3.结算方式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商议,以合同的形式加以确认规范。
三、 销售发货及付款方式
1.加盟方每月1-5日对上个月账,10日前回款。
2.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加盟方应及时查收,如对数量或质量有异议,加盟方应在货物到达三天内向中兴医药提出(并提供承运部门的证明)。加盟方收货后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中兴医药发货方式为汽运、铁路运输。货到加盟方接货站(或邮局)前的运杂费(以铁路快件费用为最高限)由中兴医药承担,到站(或邮局)后的运杂费由加盟方承担。如果加盟方要求改变发货方式,则超过中兴医药承运费用限额以上部分由加盟方负担。
四、窜货处理
1.按窜货额(按零售价计算)1-5倍罚款。
2.严禁加盟方将中兴医药供货产品放入批发大流通市场,出现此种情况,中兴医药对加盟方按窜货条款处罚。
五、相关销售约定
1.中兴医药同意为加盟方开具供货产品在约定区域的代理销售委托书及开展业务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
2.加盟方在中兴医药产品市场销售工作中,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若有违规违法等不良行为发生,则加盟方承担完全责任。
3.严禁中兴医药销售业务人员(包括各级执行业务经理)以任何理由向加盟方借货、调货或借款。一旦发生此情况对中兴医药造成经济损失,由加盟方负责赔偿。